周易第 45 卦 · 共 64 卦
萃 澤地萃
上卦 兌(澤) · 下卦 坤(地)
把散的聚一聚。
卦辭
周易,第 45 卦,卦辭。
大象傳
象意:澤上于地。
周易,第 45 卦,大象傳。象意為辰律摘要。
卦意解讀
萃是澤上於地,水聚到一處。萃說的是聚:把散開的人、事、念頭先歸攏到一個地方,堆在一起才看得出哪些其實是同一件。今天不急著處理,先聚攏;聚完之後,處理會快很多。
辰律解讀。
周易六爻爻辭
聚合之初,本有「孚」,即誠信,卻不能堅持到底,心意紛亂,又隨眾聚集。若呼號求合,即使被一小群人取笑,也不必憂慮,仍可前往與相應者相聚。「无咎」指沒有過失、不招責備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1 爻。辰律譯本。
爻辭所說既紛亂又求聚集,是指初六居於卦初,在同伴環繞與遠方正應之間心志發生搖擺混亂,因而陷入既亂且聚的失措狀態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2 爻。辰律譯本。
受牽引而與相應者聚合,可得「吉」,即吉利,也「无咎」,即沒有過失。「孚」是內心誠信;有了誠信,即使用「禴」這樣祭品簡薄的祭禮,也適宜。相聚與祭祀都重在誠意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3 爻。辰律譯本。
受到引導而聚合才得吉、沒有過失,是因為六二居下卦中位,守著柔順中正的本分,這份居中之德還沒有改變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4 爻。辰律譯本。
想與人聚合,卻難以如願,只能嘆息,眼下沒有什麼有利的事。若繼續前往尋求相聚,仍可「無咎」,即沒有過失;只是會有「小吝」,即一點難堪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5 爻。辰律譯本。
爻辭說前往沒有過失,是因為上方謙順(巽),六三往上依附,得以免咎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6 爻。辰律譯本。
九四雖能使人聚集,卻處在不當的位置。須把聚眾之事做得十分妥當,達到「大吉」,即大為吉利,才可「无咎」,即沒有過失。這是對聚眾者的要求,不能僅因有人歸附便認定一切妥當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7 爻。辰律譯本。
爻辭說必須大吉才沒有過失,是因為九四以陽爻居陰位,位置不當,又近君位而下聚群眾,須得大吉才能免咎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8 爻。辰律譯本。
居於合宜的地位,使人聚合,可以「无咎」,即沒有過失。若仍有人未能信服,就須以善為本,長久守持正道;這就是「元永貞」的意思。如此,「悔」所指的懊悔才會消失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9 爻。辰律譯本。
九五雖然居於聚合天下的尊位,但志向還沒有光大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10 爻。辰律譯本。
處在聚合的盡頭,求聚而不得,憂愁嘆息,眼淚鼻涕一同流下。「齎諮」是悲嘆,「涕洟」是淚與鼻涕。雖如此難過,爻辭仍說「无咎」,即沒有過失、不招責備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11 爻。辰律譯本。
嘆息流淚、涕淚俱下,是因為上六處在萃卦的最上,孤立無應,心裡不安於所居的上位。
周易,第 45 卦,第 12 爻。辰律譯本。